2022香港​街頭藝術 ‧新秀歌唱大賽-歌曲上傳規則

影片內容

1)參加者需錄製一段影片,包含簡單自我介紹(1-2分鐘)及演唱自選曲目(不多於5分鐘)。

2)參賽作品可以自選背景音樂作伴奏(純音樂)/任何樂器伴奏/清唱。

3) 參賽表演片段不得作任何剪輯、特效或電腦後期製作。

4)參賽片段必須清楚拍攝到參賽者樣貌演奏,如評審委員未能確認影片 由參賽者親身表演,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重新遞交片段或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
5)參賽影片不能含有淫褻、暴力、色情、誹謗、不良意識、侮辱成分或 任何具爭議性及不恰當之內容。

6)主辦機構有權拒絕不恰當、與比賽主題無關或格式錯誤的參賽影片。

7)參賽影片不能含有宣傳商業或政治元素。

影片規則

1)影片檔案名稱必須跟隨以下格式:

(參賽者名稱_[樂曲名稱]);例子:陳大文_[我的驕傲]

(參賽者名稱_小組名_[樂曲名稱] );例子:陳大文主唱_李文伴奏_陳李組_[我的驕傲]

2)參加者需要在WhatsApp(6208 4522)提供參賽作品的

    1)Youtube鏈接;及

    2)歌曲連作曲作詞,以standard format遞交。

3)參加者需保證鏈接於2022年7月30日23:59前仍然有效。

4)影片必須共用連結,上載至YouTube,以及設為「不公開」。未經主辦單位允許,若影片於任何渠道發放及公開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
5)影片解像度為720p(1280×720)或以上。

6)盡量保持攝影裝置固定,避免震動搖晃或移動。

7)參賽者之服飾、頭飾、化妝等不作為評審準則,但須端正整潔。

8)每位參賽者報名次數不設上限,但需以不同組合參與,每首歌曲及樂譜只可提交一段影片。

9)比賽只可提交一次影片,如需再次提交影片,將收取$100行政費用。

10)提交的連結必須有效,如因連結失效而未能評分,主辦單位概不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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